上海贝岭:2011年年度报告(24)
27.81%),全部变动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持有,2009年5月22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批准该事项,2009年7月29日进行股权过户,并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至此中国电子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中国电子。
本公司属微电子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相关模块和多媒体信息系统
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与咨询;销售自产产品;电子专用设备及仪器的设计制造。公司的
主要产品包括通讯类大规模集成CLSI电路,消费类电路(包括电子电度表电路、音频视频遥控类电
路、金卡电路、电话机电路等),提供的劳务包括硅片加工及技术开发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企业。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
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
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
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对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
计处理方法
公司暂无此类事项,暂未制订相关政策。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
折合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属于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应
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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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境外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含采用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境内子公
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等),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进行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
的中间价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