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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全

时间:2012-10-13 20:12来源: 作者: 点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ISO9001认证
  重要提示
  1、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计划用于收购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60%股权、白俄罗斯斯威特洛戈尔斯克纸浆厂工程建设项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本次董事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对有关议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3、为能准确理解本次交易事项,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邵奇惠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赵立志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惟慈、胡海林、葛长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76,967,973.43元,净利润为469,456,027.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93,344,243.1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9,334,424.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9,137,045.77元,减去2011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18,65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94,496,864.59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26号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计划,2012年向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汇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文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联董事骆家马龙 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27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工国际高管人员年薪管理办法》和公司2011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201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以鼓励其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的规定,可以更好地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业尽责。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7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2012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1、关联董事骆家马龙  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28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29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6,600万美元贷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30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公司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并形成《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修订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公司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并形成《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修订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修订版)》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过审议,批准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根据该鉴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2)审字第60722057_A01号);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卓信大华评报字(2012)第010号)。董事会经过审议,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和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聘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公司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略低于评估结果,定价基本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31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1
  关于召开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2年4月25日下午1: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四)会议召开条件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需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项。
  (五)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下午3:00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8、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调整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6,600万美元贷款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用途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8)限售期
  (9)上市地点
  (10)决议有效期
  1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修订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修订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2年4月23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1;投票简称:中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 年4月24日下午3:00 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宁、徐倩
  电话:010-82688653,82688405
  传真:010-8268865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2年4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下午13:30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三名,监事黄翠因健康原因,书面委托监事史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刘杰因公出国,书面委托监事黄建洲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26号公告。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03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
  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CAMCE Investment (Lao) Co., Ltd.,以下简称“中工老挝公司”)是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的合作开发及运营管理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开发的资金需要,中工老挝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高于项目(一期)总投资70%,即26,6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该项贷款采取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方式,中工国际拟为中工老挝公司的该项贷款提供不超过26,600万美元的财务完工担保,具体条款以中工国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CAMCE Investment (Lao) Co., Ltd.)
  注册地址:老挝万象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博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咨询、服务、设计、建设、业务开发与投资。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持有70%股权,老挝吉达蓬集团公司持有30%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工老挝公司资产总额为25,724,558.04美元,负债总额为22,733,685.94美元,资产负债率88.37%,净资产为2,990,872.10美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利润总额为-643,370.78美元,净利润为-643,370.78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中工国际及中工老挝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工老挝公司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的顺利推进并满足向银行融资的要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中工国际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6,60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67,202.28万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56,797.29万元的比例为65%。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担保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26,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的顺利推进并满足向银行融资的要求,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02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老挝万象
  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调整建设及投资方案概述
  1、调整建设及投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CAMCE Investment (Lao) Co., Ltd.,以下简称“中工老挝公司”)拟投资开发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有关内容详见2011年8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28号公告。为了更好地执行投资战略,经过多轮市场调查和严格论证,中工老挝公司拟对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进行调整。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31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调整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议案》。
  本次调整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调整前建设及投资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的主要内容为:获取上、下游地块的用地权益、建设2012年亚欧峰会官邸别墅项目、开发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的高级商铺项目以及建设地块一期开发所需的基础设施。一期开发土地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约为11.6万平方米,建设期约3年,总投资额约为1.6亿美元。
  因当时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项目投资开发周期,物业种类及布局等尚没有完全明确,此项目开发建设及投资方案仅为当时的预估。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以及调整后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调整的原因
  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属于长期地产开发项目,具有涉及土地面积较广、建筑业态较多等特点。中工老挝公司经过多轮市场调查和严格论证,认为有必要对原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压缩开发期、增加一期开发内容并调整不同物业的开发顺序,以提高项目整体收益,为下一步的投资布局做好准备。
  此外,本次中工老挝公司将收购本地块内东昌酒店并进行升级改造,以提升该地区物业的整体价值。该酒店占地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调整后方案的基本情况
  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5万平方米,整个地块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用地约1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94万平方米,拟建内容包括购物中心、商铺、商务办公中心1期、服务式公寓、东昌酒店升级改造、高档别墅及会所等,计划6年内建成;二期建设用地约2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98万平方米,拟建内容包括商务办公中心2期、低层豪华酒店、商务酒店、传统文化中心、国际学校以及高档别墅区等。
  经调整后,一期投资方案中包含的内容主要为:获取上、下游地块的用地权益、建设2012年亚欧峰会官邸别墅、开发高级商铺、开发购物中心、开发商务办公中心一期、开发服务式公寓、收购东昌酒店并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地块一期开发所需的基础设施。计划投资规模调整为3.8亿美元。
  四、调整后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调整后的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开发完成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次方案调整可能存在的对公司的影响和主要风险有:
  1、本项目为大型综合性地产开发项目,需通过较长时间的运营来盈利,资金沉淀较多,尤其在开发环节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应做好资金筹措计划,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
  2、近年来老挝经济发展较快,居民购买能力稳步提升。但由于类似高端物业的开发在当地数量较少,因而在开发策划和销售预测上缺乏借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进行方案策划和实施,并协同完成销售以实现利润。
  公司认为,上述项目投资风险均在公司可控及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02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骆家马龙  回避了表决,其他8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同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
  中国农机院注册资本35,1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成套设备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工程施工;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设备的生产、装配、维修、销售;矿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汽车、摩托车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房屋装修。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2,080.53万元,净资产为197,980.5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4,691.39万元,净利润2,060.90万元。
  (2)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
  国机重工注册资本13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培国,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及重工机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6,129.76万元,净资产为132,311.0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04.68万元,净利润-1,536.28万元。
  (3)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美诺”)
  中机美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燕飞,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科研楼322室,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997.28万元,净资产为10,235.06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9,198.11万元,净利润753.31万元。
  (4)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总公司”)
  中装总公司注册资本18,368.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关键,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二区22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地质装备》的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限《地质装备》编辑部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机械设备、电子仪器、环保设备、工业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开展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进出口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2,307.00万元,净资产为50,660.18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118.71万元,净利润641.05万元。
  (5)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包总公司”)
  中包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55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包装食品机械及配件、塑料机械、印刷机械、机电产品;包装和食品机械及其配件;包装和食品机械成套及四技服务;承包包装和食品工业工程、食品保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37.89万元,净资产为-681.35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66.21万元,净利润121.15万元。
  (6)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国贸”)
  一拖国贸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海浩,住所为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险种;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387.05万元,净资产为7,031.48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714.47万元,净利润-294.51万元。
  (7)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
  常林股份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培国,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36 号,经营范围为:工程、林业、矿山、环保、采运机械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及维修本公司自产轮式装载机、压路机及零件的出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出口商品除外);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8,866.65万元,净资产为209,621.81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542.65万元,净利润16,844.60万元。
  (8)中国空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空分公司”)
  中国空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伟民,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462号,经营范围为:承包空分设备成套工程、空分设备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承包低温液化及储运设备、环保设备成套工程。上述工程和设备的设计、咨询、销售、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国内工程设备招标代理;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0,575.89万元,净资产为4,017.0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196.39万元,净利润737.95万元。
  (9)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电气传动研究所”)
  电气传动研究所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付明振,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74号,经营范围为: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技术的归口、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不含中介);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产品的制造、试验、检测、认证、批发、零售和包装;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行业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和设备成套、调试及劳务;《电气传动》杂志的编辑出版和该杂志上发布国内外广告;自有房屋和设备租赁;电气传动及自动化、低压配电装置和中小型水电设备行业产品的进出口。(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9,628.03万元,净资产为22,357.56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059.27万元,净利润1,589.14万元。
  (10)上海中浦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浦”)
  上海中浦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建民,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98号8层803室,经营范围为:普通机械及成套、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辅料(除危险品)、润滑油、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文化办公机械、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硅钢原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2,233.42万元万元,净资产为2,944.3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178.45万元,净利润699.96万元。
  (11)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凯瑞”)
  中汽凯瑞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福生,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5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3年11月18日)。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及零配件、机械、电子、纺织品、化工材料及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经营;汽车租赁;汽车工业技术咨询;承办汽车行业国内外展览业务;承包境外汽车行业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7,210.20万元,净资产为83,218.2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5,451.46万元,净利润7,436.34万元。
  (12)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公司”)
  中汽工程公司注册资本7,205.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有权,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天拖南,经营范围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和监理;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试验和生产;境外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进出口业务;城市规划及市政公用设计;图文设计;展览服务;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0,213.18万元,净资产为64,043.1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305.55万元,净利润5,971.81万元。
  (13)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三院”)
  机三院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文学,住所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D1,D2级压力容器)设计(有效期至2013-05-21止)。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对外工程业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水甲级,气、声乙级),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甲级、乙级;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甲级,承接环境污染治理业务,古建筑修缮设计、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缮设计、文物保护规划乙级、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工程咨询甲、丙级,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械甲级,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甲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乙级,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通用设备研究、制造、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兼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8,136.77万元,净资产为17,996.1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110.75万元,净利润5,047.56万元。
  (14)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国际”)
  中元国际注册资本人民币12,439.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医疗器械经营(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6年04月01日)。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监理、管理和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设备承包;畜禽、汽车、钢材、铁矿砂、焦炭、焦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材料及成套设备采购、销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展览和技术交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空调洁净工程的专业承包;广告经营。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1,571.98 万元,净资产为50,116.43 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497.74万元,净利润8,486.19万元。
  (15)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勘院”)
  机勘院注册资本人民币1,02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炜,住所为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程测量与监测;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房屋租赁。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095.76万元,净资产为2,573.98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9,791.11万元,净利润399.92万元。
  (16)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公司”)
  中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20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劲,住所为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甲2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公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石油化工、医药、轻纺、城建、建材、冶金、能源、交通、农林、地矿、原材料、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承包和设备成套服务;石油、化工、轻工、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机械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备监理;有色金属、钢材的销售;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展览展销。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912.70万元,净资产为6,597.69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077.03万元,净利润898.21万元。
  (17)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合”)
  中国联合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伟华,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3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工程招标代理和施工总承包:机械、电子、轻工、环保、化工(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新产品研究开发及其开发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制造;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6,721.64万元,净资产为48,397.16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927.65万元,净利润13,887.38万元。
  (18)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进汽贸”)
  中进汽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全有,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千福巷12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租赁;汽车、二手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030.08万元,净资产为10,799.87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810.16万元,净利润2,446.9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农机院、国机重工、中机美诺、中装总公司、中包总公司、一拖国贸、常林股份、中国空分公司、电气传动研究所、上海中浦、中汽凯瑞、中汽工程公司、机三院、中元国际、机勘院、中通公司、中国联合、中进汽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农机院为我国规模最大、创新能力强、多学科综合性现代农业装备科研开发机构;国机重工在工程机械研发与制造领域拥有实力雄厚的科技研发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两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两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个机械工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机美诺专注于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的研发、生产与制造,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承担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拥有近百家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伙伴;中装总公司是集产、供、销与科、工、贸为一体的全国性地质机械仪器大型工业企业,拥有地质装备行业唯一一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包总公司是一个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贸易及会展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具有资深的行业背景和突出的行业地位;一拖国贸全面负责中国最大的以生产拖拉机为主的机械制造集团———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的国际市场业务;常林股份是国内工程机械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具有工程机械整机10,000台/年和高档次结构件35,000吨/年的生产能力,在行业内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空分公司是从事空气分离与液化、天然气石油气分离与液化、低温液体贮运、环境保护和能源综合利用、自动化控制和其他成套机电设备的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进出口贸易、设备成套和EPC工程总承包的国家级专业工程公司;电气传动研究所是国家电气传动及自动化系统工程、中小型水力发电成套设备和低压电控配电成套装罝的主要科研开发和生产制造基地,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上海中浦在硅钢服务领域是国内规模最大、代理品种最齐全、成长最快、进出口贸易及延伸加工能力最强的硅钢产品供应商;中汽凯瑞主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进出口业务,已开辟了北美、亚洲、拉美、澳洲等市场,在外贸业务中逐步占据了主要地位,正在向国际化、实业化、集团化和综合贸易型公司迈进;中汽工程公司在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农业机械等工程设计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拥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30项资质证书,其中甲级资质证书20项,是中国机械行业规模最大、拥有甲级资质最多的公司之一;机三院是国家级大型甲级设计研究院,在中国勘察设计咨询业内享有盛誉,是我国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百强企业之一,具有国家甲级工程总承包和国家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格,持有排水工程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完成了百余项各类工业废水、废气治理工程;中元国际是国家工程建设行业的核心骨干企业,具有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相关资质,可以承接全行业、各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和从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划分的21个行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机勘院是国家大型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甲级等相关资质;中通公司具有对外工程承包经营、进出口贸易、甲级机械工程设计、甲级设备监理资质、压力容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中国联合是中国最早组建的国家大型综合性设计单位之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多个行业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多个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中进汽贸是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的控股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专业汽车租赁公司。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公司与中国农机院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084.00万元;预计公司与国机重工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756.69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机美诺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装总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479.51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包总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33.46万元;预计公司与一拖国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4.55万元;预计公司与常林股份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国空分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6.00万元;预计公司与电气传动研究所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上海中浦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汽凯瑞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汽工程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机三院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00.3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元国际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预计公司与机勘院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6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通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2.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国联合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5.5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进汽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8.60万元。即,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2,115.6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销售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3)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下属企业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与中国联合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410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与中通公司签署了国内总承包合同,总包服务合同价格为580万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公司对外合同生效;合同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将于工程通过业主验收,质保期结束后,且双方结清所有应付和应赔偿款项后终止。
  (3)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18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司收到对外合同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4)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与中进汽贸签署了汽车租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38.60万元。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5)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与中装总公司签署了采购设备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9.35万元。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6)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与机勘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28.9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对外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7)公司于2011年4月9日与机三院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91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8)公司于2011年4月10日与中装总公司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7.6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9)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89.64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0)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与机三院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55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1)公司下属公司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与中国空分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2)公司于2011年8月5日与中装总公司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为327.7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1年12月19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增加部分的合同价格为28.23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3)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9日与机三院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4)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与一拖国贸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为604.5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5)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与常林股份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132.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6)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与常林股份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190.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7)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374.8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8)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28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9)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与国机重工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为753.3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0)公司于2011年10月16日与中包总公司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为1,999.4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该合同双方于2012年2月签署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变更为2,033.4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1)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与机三院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57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规定的一切职责和义务并结清项目管理酬金后自动终止。
  (2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与机三院签署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62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规定的一切职责和义务并结清项目管理酬金后自动终止。
  (23)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与中装总公司签署接受劳务合同,合同价格为42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4)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与中汽工程公司签署接受劳务合同,合同价格90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将于项目质保期结束且双方结清所有应付和应赔款项后终止。
  (25)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接受劳务合同,合同价格7,620.6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或双方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合同终止。
  (26)公司于2012年1月5日与中国农机院签署采购商品合同,合同价格779.7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7)公司于2012年2月8日与中汽工程公司签署接受劳务合同,合同价格90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将于项目质保期结束且双方结清所有应付和应赔款项后终止。
  公司将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中国农机院、国机重工、中机美诺、中装总公司、一拖国贸、常林股份、电气传动研究所、上海中浦、中汽凯瑞、中汽工程公司、中元国际、中通公司签署上述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是公司执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与国机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金融资源优势,经公司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4月与国机财务公司签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充分利用国机财务公司提供的优质、便利的服务,以及手续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公司拟提高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结算限额,对《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由于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骆家马龙  回避了表决,其他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3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453.05万元,净利润16,922.53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85,962.95万元,净资产为139,191.18万元。资本充足率27.91%,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国机财务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
  三、金融合作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协议:
  2.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公司募集资金)的50%且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修改为:
  2.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公司募集资金)的60%且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2、国机财务公司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业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3、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国机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由国机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国机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国机财务公司。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修订协议后,公司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充分利用国机财务公司提供的优质、便利的服务,以及手续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在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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