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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2-02-10 04:18来源: 作者: 点击: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宁波ISO9000认证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联席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联席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简称“11京国资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0亿元。

  3、债券期限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品种一)和10年期(品种二)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发行规模为40亿元,品种二的发行规模为60亿元,发行规模共100亿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5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64%~0.36%;10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44%~0.56%。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9、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0、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国管中心/中心:指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文件: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托管人: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将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联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

  招标系统: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本期债券招投标采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各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招标:指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招标利率区间;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投标结束后,发行人根据招标系统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利率和投标人中标金额的过程。有关部门人员将对招标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直接投资人:指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公布的直接在招标系统参与本期债券投标的投资人。

  投标人:指符合《关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投标参与人条件的承销团成员和直接投资人。

  招投标方式:指通过招标系统采用的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

  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指每一有效订单中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的有效申购金额获得全额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有效申购金额等比例获得配售的配售方式。

  有效投标:指投标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出的,经招标系统确认有效的投标。

  发行利率:指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确定的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年利率。

  应急投标:指如在本期债券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它不可抗力产生的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填制《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招标价位表暨应急投标书》,加盖预留在招标系统的印鉴并填写密押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招标系统。

  招标额:就本期债券每一品种而言,指该品种参与招标的额度。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招标额为40亿元,10年期品种的招标额为60亿元。

  招标总额:指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招标额的总和,即100亿元。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各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以自有资金全部买入。

  计息年度: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96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法定代表人:周毓秋

  联系人:辛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层805

  电话:010-66290055

  传真:010-66290599

  邮政编码:100033

  二、承销团

  (一)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晏志凡、谢常刚、赵筱露、耿华、张春晖、陈友新、张全、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665、010-8513079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杨艳萍、项伊南、俞恒琦、贾楠、申文波、郑凡明、李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54

  邮政编码:100033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刘勇、吴荻、康乐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5层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3

  邮政编码:100033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刘忠江、张韩、戴一帆、王艳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电话:010-60833515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125

  (二)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张华、肖陈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电话:010-57601920、010-57601917、010-57601915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王慧晶、詹茂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28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廖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064

  传真:010-63081061

  邮政编码:100031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杨思思、秦立欢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固定收益部

  联系电话:010-68085588、021-68498525

  传真:021-68498603

  邮政编码:200120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关黎明、奚大伟、童登书、郑建彪、杨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4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邮政编码:100004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A 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孙洪罡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A 座2901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11层

  负责人:朱小辉

  联系人:朱小辉、周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金融街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邮政编码:10003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二、债券名称: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简称“11京国资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品种一)和10年期(品种二)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发行规模为40亿元,品种二的发行规模为60亿元,发行规模共100亿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5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64%~0.36%;10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0.44%~0.56%。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500万元。

  八、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止。

  十、发行首日: 2011年12月26日。

  十一、招标日:发行首日前的第1个工作日,即2011年12月23日。

  十二、公告日:发行首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即2011年12月22日,发行人于当日公告《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办法》、《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招标书》、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有关文件。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6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三、上市交易或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期债券的认购办法

  (一)招标方式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和10年期品种的发行利率通过招标系统向投标人进行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发行人将于发行首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T-2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公布《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办法》和《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招标书》,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期债券招标文件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时间

  1、2011年12月23日(T-1日):发行人于北京时间9:30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于北京时间10:00至11:00通过招标系统内各自的用户终端进行投标;发行人于北京时间11:00至11:30进行投标的中标确认。

  2、2011年12月26日(T日,即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招标结果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公布。

  3、2011年12月26日(T日,即发行首日)至2011年12月27日(T+1日)为本期债券分销期,由承销团成员根据各自的中标结果组织分销。

  4、本期债券募集款项的缴款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T+1日)上午12:00。中标的投标人应于2011年12月27日(T+1日)上午12:00前,将按招标当日招标系统显示的《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认购额和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以下简称“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3023

  如中标的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的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投标及申购

  直接投资人可直接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

  除直接投资人外的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可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招标系统投标申购。

  承销团成员不得为其自身预留本期债券和/或预先购入并留存本期债券之目的而进行投标。

  (四)每一境内投资人投标本期债券应符合国家的所有相关规定,并对其违法、违规投标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缴款办法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缴款账户。

  三、违约的处理

  中标的投标人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有权处置该违约投标人中标的全部债券。违约投标人应按照与招标人签署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并有义务赔偿有关机构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如违约投标人为承销团成员,则其还应按照本期债券的承销协议和/或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托管

  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联席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6年12月2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法定代表人:周毓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

  发行人是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的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融资主体。发行人的主要定位是:实现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主体,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主体,为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主体。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349.9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00.9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67.63亿元。2010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4,464.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14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挑战,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对国资监管体制提出的新要求,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北京市国资委决定组建国有资本经营与股权管理的主体。

  2008年12月,经报请北京市政府批准(京国资文[2008]76号),北京市国资委以现金5,000万元和其持有的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4.24%的股权、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共计折合人民币3,450,469万元作为出资,注册成立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

  2009年1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京国资[2009]35号),将其持有的5家北京市属企业(首钢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注入发行人。

  2009年3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京国资[2009]70号),将其持有的8家北京市属企业(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北京海实业总公司)的股权划转注入发行人。

  2009年10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京国资[2009]326号),将其持有的5家北京市属企业(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和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注入发行人。

  2010年12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京国资[2010]237号),将其持有的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注入发行人。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发行人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并积极推动向股份制过渡、切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独家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有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北京市国资委是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拥有其100%的权益。

  四、发行人治理机制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机制

  发行人建立以管理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的经营管理架构。

  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制定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3、聘任或解聘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经营层人员的考核指标、薪酬和奖惩;

  4、审议批准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5、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6、对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做出决议;

  7、决定企业的年度融资计划及融资项目;

  8、决定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项目;

  9、决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0、决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年度工作报告;

  12、法律、法规及出资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经营层为发行人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总经理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筹集发展资金,确保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和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主要职责为:

  1、制订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2、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副总经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任免建议;

  3、决定企业内部部室设置、职能划分及人员职数,选聘各部室负责人;

  4、拟订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5、拟订企业的年度融资计划及融资项目;

  6、拟订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项目;

  7、拟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方案;

  8、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9、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0、制定经营层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11、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2、管委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设综合管理部、融资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股权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基金投资部六个部门。

  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

  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简介如下:

  五、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一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注:发行人直接持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4.74%,另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70%。

  (一)首钢总公司

  发行人下属首钢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的前身是石景山钢铁厂,始建于1919年9月;1958年8月,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更名为石景山钢铁公司;1967年9月13日,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更名为首都钢铁公司;1992年3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首钢总公司。

  首钢集团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拥有从焦化、烧结、炼铁、炼钢到轧材,前后工序能力配套的生产体系,主体生产设备达到了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该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现代制造业、建筑、金属制品、家用电器等行业,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认证,产品质量享誉海内外。主营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级、部级、市级优质产品奖,并以其稳定的性能、优良的质量广泛应用于长江三峡、香港青马大桥、国家大剧院等国家重点工程,并远销美国、日本、瑞士、东南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01.28亿元,净资产为1,064.28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75.34亿元,净利润2.60亿元。

  (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控股”)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并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电子控股拥有京东方、七星电子、电子城等3家上市公司,27家一级企事业单位,并与西门子、ABB、诺基亚、松下、现代等多家跨国公司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

  电子控股紧紧抓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专注于数字电视、电子装备、绿色能源、特种及专用电子等领域,培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重点企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9.44亿元,净资产为436.51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4.04亿元,净利润-19.21亿元。

  (三)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 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大型装备制造业公司,是中国最大500家企业集团之一。

  京城机电以制造精良、装备世界为使命,旗下拥有数控机床、发电设备、高压容器、印刷机械、工程机械、环保装备、输变电设备、工业物流以及液压基础件等多个产业集群,集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和技术服务为一体,为电力、冶金、船舶、交通、工程建设、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等多个工业领域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机电一体化设备与服务,客户已经遍及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6.96亿元,净资产为95.67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1.02亿元,净利润6.83亿元。

  (四)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业务。京煤集团前身为原北京矿务局和原北京煤炭总公司。2000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合并重组为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京煤集团拥有丰富的无烟煤资源储量,系中国五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原煤深加工能力较强,是我国北方距港口最近的优质无烟煤生产企业。京煤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工业行业,除供应国内市场外,产品还远销日本、韩国等国际市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7.76亿元,净资产为98.6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6.72亿元,净利润3.20亿元。

  (五)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是由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和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通过合并重组方式组建的大型国有投资集团公司。

  京能集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授权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京能集团经营管理着北京市政府电力、节能等相关的投资基金,担负着首都电力、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节能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开发。京能集团投资项目涉及电力能源、房地产与基础设施、高新技术、金融证券等领域,是北京市电力能源建设的投融资主体。京能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73家,其中全资、控股企业34家,控制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大于北京市日均用电负荷,已投产热电厂供热量占北京管网集中供热面积的39%。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0.09亿元,净资产为308.71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7.16亿元,净利润16.93亿元。

  (六)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首发集团的成立是北京市市委、市政府深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北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保证如期实现首都高速公路网络建设目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02.27亿元,净资产为338.2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79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七)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是经北京市政府出资,按照《公司法》建立的集投融资、控股、参股、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科研、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一轻控股注册资本10.98亿元,所属企业106家,其中,直属企事业单位21家,中外合资企业21家。一轻控股主要从事缝绣电控、食品酿酒、文化日用品、高技术玻璃等轻工食品行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6.44亿元,净资产为58.38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60亿元,净利润1.78亿元。

  (八)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2月,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在北京市国资委主导下,由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两大集团合并重组而成,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38.33亿元,净资产为108.9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9.12亿元,净利润11.39亿元。

  (九)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是中国五大汽车集团之一,主要从事整车制造、零部件制造、汽车服务贸易、研发、教育和投融资等业务,是北京汽车工业的发展规划中心、资本运营中心、产品开发中心和人才中心。

  北汽集团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北京汽车制造厂”。北汽集团先后自主研制、生产了北京牌BJ210、BJ212等系列越野车,北京牌勇士系列军用越野车,北京牌BJ130、BJ122系列轻型载货汽车,以及欧曼重卡、欧V大客车等著名品牌产品,合资生产了“北京Jeep”切诺基、现代品牌、奔驰品牌产品。北汽集团成功打造了整车制造、零部件发展、自主研发、服务贸易和改革调整等五大发展平台,是中国汽车产品门类最为齐全的汽车集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2.48亿元,净资产为196.81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38.68亿元,净利润43.87亿元。

  (十)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1669年)。自雍正元年(1721年)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确保了同仁堂金字招牌的长盛不衰。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6.79亿元,净资产为56.40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82亿元,净利润8.38亿元。

  (十一)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郊区旅游”)是以商贸为主体,集高科技、外经外贸、商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93亿元,净资产为24.87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15亿元,净利润0.75亿元。

  (十二)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仪集团”)是集科研、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工程设计和系统工程成套为一体的集团公司。京仪集团重点发展自动化系统及仪表、科学仪器、电力电子和新能源三大产业板块,并以此为基础向节能、环保、安全等新领域拓展,且与ABB、艾默生、奥林巴斯等多家国际公司建立了长期合资合作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52亿元,净资产为29.8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56亿元,净利润0.89亿元。

  (十三)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是由北京市政府对原北京市交通局进行政企分开改革而成立的。祥龙公司主营定位“汽车服务、商贸物流、交通运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服务贸易、旧车交易市场、汽车拍卖与解体;货运枢纽经营、仓储物流配送、商贸物流服务、公路货物运输、超大货物运输;省际客运服务、城市公交服务、出租汽车服务、客运场站经营;另有物业经营管理等服务项目。综合其资产规模、经营能力、效益水平,祥龙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汽车服务和道路运输企业集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9.29亿元,净资产为35.50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8.16亿元,净利润2.33亿元。

  (十四)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成立于1999年,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粮食集团业务涉及粮食生产、收购、存储、运输、销售整个流程。经营管理以专业物流理念为指导,以专业化经营为手段,以延伸粮食产业链为工作重点,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商流的统一。粮食集团现拥有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为一体的七大仓储中心,仓容量达150万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2.72亿元,净资产为38.09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2.54亿元,净利润3.94亿元。

  (十五)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商集团”)成立于1997年,前身为北京市第一商业局,是北京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一商集团是以现代商业贸易服务为主业,以批发物流配送、专业商品市场经营、专业商品连锁经营为核心业务的控股经营的现代商贸企业集团。

  一商集团经过多年的调整创新,现已初步形成了“批发物流配送、专业商品市场经营、专业商品连锁经营”三大核心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商办工业、商务会展、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02亿元,净资产为11.5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1.93亿元,净利润0.90亿元。

  (十六)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商集团”)是以食品冷链物流、食品制造、肉类屠宰加工、现代分销与专业市场为主导产业,以食品科研、教育、信息技术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服务、物业管理为重要支撑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二商集团主要生产经营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禽蛋制品,海鲜及制品,糖、酒、烟、茶,腐乳、酱油、食醋、调味品、糕点、水果、蔬菜、酱菜、豆制品、饮料、冷藏设备等20多个大类万余种商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2.90亿元,净资产为34.21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1.39亿元,净利润1.45亿元。

  (十七)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成立于1990年8月8日,前身为第十一届亚运会运动员村服务中心。北辰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议展览、物业经营与管理及零售商业。1997年,北辰集团以优良资产组建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并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发行A+H的股地产类上市公司。

  北辰集团是全国第一批拥有一级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北京市房地产行业率先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涉足大型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寓、别墅等物业形态开发。北辰集团开发的长岛澜桥、碧海方舟、长河玉墅、香山清琴等高档住宅项目获多项大奖。新建的北辰时代大厦,作为综合性智能商务大厦,已成为京城北部地区的标志性建筑。

  北辰集团作为北京市会展业的龙头企业,先后完成了第十一届亚运会、第六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等国际国内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任务。北辰集团负责建设的国家会议中心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新闻中心和国际广播中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4.53亿元,净资产为112.46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06亿元,净利润3.83亿元。

  (十八)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由原北京市建材工业局逐步转变而来的。金隅集团由过去传统单一的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成为拥有金隅新型建材制造、金隅地产、金隅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产业链的大型综合性产业集团。三大产业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金隅集团房地产开发以高档物业管理、度假休闲、商贸物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金隅集团新的强劲的利润增长点,并呈现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8.31亿元,净资产为197.04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0.68亿元,净利润23.91亿元。

  (十九)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集团”)成立于2009年4月。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重组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49年9月成立的平郊农垦管理局;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5年4月成立的北京市机械化养鸡养猪工程指挥部(北京市畜牧局的前身);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创建于1985年5月。三家企业在发展历程中为首都副食品供应,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2.82亿元,净资产为41.37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8.33亿元,净利润1.54亿元。

  (二十)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发展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5日,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参与设立投资型企业与管理型企业(股票承销、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除外)。2009年12月16日,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经国家发改委备案为基金管理企业。2010年7月,股权公司受托管理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即“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79.32万元,净资产为6,323.4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77.81万元,净利润73.84万元。

  (二十一)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下属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集团”)于2000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是在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55年,前身是北京市百货大楼,1991年组建集团,1994年在上交所上市,经过五十多年的创业、发展,现已成为国内专注于百货业态发展的最大零售集团之一,是王府井相关公司的核心企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9.28亿元,净资产为36.77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8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六、发行人领导成员情况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一级子公司所属行业详见下表:

  (一)钢铁行业

  1、钢铁行业概述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钢铁工业在经历了多年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后,2007年全球钢铁生产增速趋缓。200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钢铁需求萎缩,全球钢铁产量下降。但从长远看,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国家具有巨大的潜在钢铁需求,这些新兴经济体将成为促进全球钢材生产和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

  2、我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我国钢材产量自2001年至2007年连续6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8年8月份以后,随着汽车销售、白色家电、新房开工等下游行业的增速下降,并迅速向钢铁行业传导,国内钢铁生产增速下降。2009年是钢铁行业非常困难的一年,也是经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严峻考验的一年,由于实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一揽子计划措施,我国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国内钢材需求大幅度增长。全年钢材价格总体呈现低位波动运行态势。

  2010年,我国经济处于由回升向好向稳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钢铁工业保持了2009年以来的回升态势,产量保持增长、出口增幅较大,企业效益好转。但自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复苏和增长的不确定、不稳定性,行业运行水平逐步回落,钢铁工业全年运行呈前高后低态势。

  3、我国钢铁行业发展趋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钢铁工业作为重要基础产业,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依然要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展望未来,世界经济复苏仍缓慢,将在稳定中寻求经济增长;国内经济仍将保持一定增速,刚性需求依然强盛。主要用钢行业如建筑、机械、交通、家电、造船等下游制造产业仍呈发展态势,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联合重组、淘汰落后、节能减排、行业规范等政策措施的推进和实施,为钢铁行业和钢铁市场的平稳运行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加大,钢材消费强度下降;国际市场竞争激烈,钢材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更由于大宗原燃料仍呈上涨趋势,钢铁生产成本将继续加大,在未来几年中,钢铁行业生产经营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

  (二)制造行业

  1、汽车产业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而汽车产业也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0年我国汽车年销量首次突破200万辆,2003年我国汽车市场规模超越德国跃居全球第三,2006年超越日本跃居全球第二,2009年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消费国。2010年,我国汽车工业延续了上年发展态势,在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节能惠民产品补贴等多种鼓励消费政策叠加效应的作用下,全年汽车产销双双超过1,800万辆,创全球历史新高,再次蝉联全球第一。2010年12月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186万辆和167万辆,双双打破历年12月产销记录。各车型全面增长,自主品牌份额有所提升,汽车出口逐步恢复,大企业集团产销规模整体提升,行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10年各类车型全面增长,其中乘用车产销1,389.71万辆和1,375.78万辆,同比增长33.83%和33.17%,增幅较2009年回落20.28个百分点和19.76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为436.76万辆和430.41万辆,同比增长28.19%和29.90%,增幅与上年大致相当。

  2010年自主品牌表现值得肯定,同比增长高于行业同比平均增长,市场份额有所提升。2010年乘用车自主品牌销售627.30万辆,同比增长37.05%,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5.60%,比上年提高1.30个百分点;自主品牌轿车销售293.30万辆,同比增长32.28%,占轿车销售总量的30.89%,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

  汽车出口呈现逐步恢复态势。据中汽协会对汽车整车企业出口的统计,2010年汽车出口54.49万辆,同比增长63.94%。其中,乘用车出口28.29万辆,同比增长89.18%,商用车出口26.19万辆,同比增长43.28%。2010年与2008年比较,出口下降11.83%。由于国际经济仍没有恢复到金融危机前,汽车出口还没有回到危机前水平。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由于人口众多,人均汽车保有量仍然很低,巨大的购买潜力陆续变成拉动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增长的动力,汽车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预计我国汽车工业在今后十年里仍将呈现一个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2、轻工业

  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当前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轻工行业分为19个大类72个中类137个小类,其中包括采盐、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竹藤棕草制品、家具、造纸、文教体育用品、日化及油墨、塑料、玻璃陶瓷、金属制品、缝纫机械、自行车、家电及照明、钟表眼镜、工美及日杂、建筑装饰业等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轻工业经过30多年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近10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并确立了世界轻工生产大国的地位。目前,我国啤酒、鞋类、钟表、自行车、缝纫机、电池、塑料加工机械、日用陶瓷、灯具、家电和家具等产品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

  目前,对我国轻工业出口的影响更多地来自内部,包括出口退税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以及人民币升值、原料涨价、工人工资水平提高等,我国轻工业出口的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正在退去,国际采购商开始缩减在华采购,转向印度、越南、泰国、尼泊尔等成本更低廉的市场。

  (三)电子行业

  1、电子信息产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以年平均8%-10%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信息技术具有高成长性、高渗透性和高倍增性的特点,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科技进步的主体和趋势。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信息产业,已将该产业放在推进中国经济建设现代化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战略地位,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促进该产业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升。2010年,在家电下乡等扩大内需政策和外需市场逐步回暖的共同作用下,电子信息产业呈现恢复性增长,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6.9%,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实现销售产值63,395亿元,增长25.5%。传统产品方面,生产彩电1.18亿台,手机9.98亿部,微型计算机2.46亿台,数码相机9,000万台,均名列全球第一;新产品开发步伐也进一步加快,全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新产品产值14210亿元,增长27.4%。

  TFT-LCD也叫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技术,是目前平板显示技术领域中技术成熟度较高、市场价值最大的一项技术,涉及半导体、光学、微电子、化学材料、精密机械等众多高科技领域。TFT-LCD面板制造产业历经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新兴高科技产业。自2004年起,代表着当时业内领先水平的第五代TFT-LCD生产线在国内陆续投产,标志着国内TFT-LCD产业进入了超常发展阶段,以京东方科技为代表的内地厂商近年来通过自主创新,不断开发新技术,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其TFT-LCD5代线已实现量产和满产,约占全球市场的2.6%。目前,第六代生产线线已经投产。

  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前景来看,一方面我国居民电子消费能力的增强,使得我国本土需求成为全球电子行业增长的强劲动力,也逐渐减少了中国电子产业对出口的依赖。我国的PC、手机和电视产销在全球的份额越来越大,并且增速也大幅高于全球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电子产业凭借劳动力、市场和资源的优势,经过数年的积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迎来了全球性产能转移到加速,并且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走向从低端到高端、从代工到品牌、从硬件到整体解决方案的升级之路。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将电子信息列为战略新兴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和调结构的重点发展方向。

  2、数控机床产业

  机床产业是对国民经济、综合国力及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业,数控机床是衡量一个国家制造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为机床消费及生产大国。2002年我国机床消费上升到第一位,并且连续保持至今;机床消费额也从2000年的37.9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的272.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1.8%。2009年开始我国机床产量也已连续两年保持全球第一。根据统计,2010年全球主要28个机床生产国机床消费总额为598.9亿美元,中国消费占比45.6%;全球28个主要机床生产国总产值663.3亿美元,中国产值占比31.5%。

  近几年,通过向美、日、德、瑞士等发达国家引进技术及合办企业并自主研发,我国机床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数控机床所占比重也不断提升,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及产值数控化率从2000年8%、22%的水平提升到了2010年的29.6%、52.5%。在“十二五”以及更长时期,我国将进行大范围和深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这将给机床行业尤其高端数控机床带来巨大机会。

  3、发电设备产业

  当前全球经济处于下行区间,国内电力需求有所放缓,但国家刺激内需力度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电力投资将继续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为电力装备业的发展也提供了较好的机遇。

  我国的电力工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快速发展,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居世界第二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拥有发电装机容量和电力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还很低,分别为发达国家的1/6和1/10。

  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的产业政策将向优化电源结构趋势发展,即优先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而对煤电则“立足优化结构、节约资源、重视环保、提高技术经济水平”。未来一个时期,可再生和新能源发电设备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我国发电装机总容量中的比重将逐步增加。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的出路在于通过技术升级发展大容量机组的设计制造能力,取代进口产品,通过国内市场的竞争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并进而带动我国发电设备的出口。

  4、工业气瓶产业

  近几年国内GDP持续快速增长,国内气瓶市场增长速度也较快,预计未来5年将以13-17%的速度增长。据统计,国民生产总值每增加1%,气瓶需求量就增加1.5%,而国际市场气瓶需求每年大约以5%的速度递增。如果把液化石油气瓶等焊接瓶计算在内,全球年需求气瓶总量可达到5,000万支,约40亿美元的规模,其中无缝气瓶未来5年的年需求量在1,200-1,500万支左右。

  5、印刷机械产业

  进入21世纪,高新技术的应用为印刷机械行业展现了光辉的前景,计算机直接打样,计算机直接制版和数字印刷机的出现,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印刷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左右,占制造业产值的5%左右,印刷工业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印刷业越来越多地介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四)房地产行业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频次最密集的一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48,267.07亿元,同比增长33.2%,不仅远高于2009年的17.8%,且明显高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0.4%的增速;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49.11万平方米,销售额为52,478.72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10.1%和19.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72,494.34亿元,同比增长26.9%。其中,国内贷款12,540.48亿元,增长11.0%,利用外资795.56亿元,增长69.4%,自筹资金26,704.58亿元,增长49.1%,其他资金32,453.72亿元,增长18.2%。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19,019.75亿元,增长19.5%,个人按揭贷款9210.92亿元,增长9.6%。

  2010年四季度末,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7%,环比2010年三季度下降1.8%。从2010年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来看,在2010年中期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达到峰值,后由于国家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趋于下降。

  图:2009-2010年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党政工团和组织、宣传、纪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负责法律、工商事务管理;负责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负责后勤、安全保障服务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部

  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并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研究税收筹划工作;负责发行人财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管理部

  负责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咨询论证、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等,组织实施并进行后续监控评估;负责拟订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行业研究,分析行业数据,监测市场动态,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融资管理部

  负责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发展变化,拟订融资规划,利用各种融资工具,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负责拟订债务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还本付息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负责研究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研究利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的可行性;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股权管理部

  负责进入发行人企业的整体改制上市、股权的增减、转让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进入发行人企业的股权管理,进行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重组并购、不良资产处置和劣势国有企业的退出工作,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进退,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债务重组,解决进入发行人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研究国企改革、资产规划等涉及股权管理的政策、信息和动态趋势,为发行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金投资部

  负责各层次基金的募集、设立及投资后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基金封闭期满后的退出工作;负责与基金投资有关的法律协议的起草、谈判、修订等工作;负责组织部分直投项目的工作;负责发行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序号

  一级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1

  首钢总公司

  100.00%

  726,394.00

  2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30,737.00

  3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63,454.55

  4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39,251.00

  5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880,000.00

  6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8.44%

  3,057,800.00

  7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9,784.20

  8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9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23,147.50

  10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100.00%

  26,572.30

  11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3,544.00

  12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0.00

  13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24,788.00

  14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0,000.00

  15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64,422.40

  16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85,897.00

  17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100.00%

  70,000.00

  1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1,067.00

  19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7,247.12

  20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60.00%

  6,250.00

  21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4,399.65

  管理委员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周毓秋

  主任

  2

  王 灏

  委员

  3

  卢宇国

  委员

  4

  赵林华

  委员

  5

  庞建国

  委员

  6

  张宪平

  委员

  7

  孟 韬

  委员

  8

  马维燕

  委员

  9

  尹义省

  委员

  10

  钱 凯

  委员

  经营层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殷荣彦

  总经理

  2

  赵及锋

  副总经理

  3

  于仲福

  副总经理

  4

  王守业

  财务总监

  行业

  下属一级子公司

  钢铁

  首钢总公司

  制造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贸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医药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下转第A26版)

  (上接第A25版)

  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房地产业仍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预计未来10年,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应刚性增强及住房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推动下,房地产行业仍将维持平稳的景气度。但在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规模结构调整进程将加快。

  (五)煤炭行业

  我国煤炭资源总量达5.6万亿吨,占世界总可开采储量的11%(而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仅占2.4%和1.2%),可直接利用的煤炭储量可供开采100年。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较长的阶段内,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格局将长期保持不变。

  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行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并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煤炭产量50强企业中,50强煤炭企业总产量达178,887万吨,比上年度增加22,830万吨,占全国产量的比率为60.19%,产业集中度比上年度提高了2.73个百分点。在本年度50强煤炭企业名单中,产量高于5,000万吨的企业有9家,煤炭产量91,330万吨,产量高于4,000万吨的企业有16家,煤炭产量 12,2049万吨,占全国产量的比率为41.07%,特大型煤炭企业的产业集中度比上年提高了9.98个百分点,涨幅32.10%。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煤炭产量的增长量中,有89.18%出自50强煤炭企业,这体现出我国煤炭生产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国家重点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策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功。

  在煤炭行业结构持续优化的同时,我国的煤炭供应能力也在逐步提升。2010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32.4亿吨,同比2009年的29.73亿吨增长9.0%,全国洗煤产量达到9.25亿吨,同比2009年的7.65亿吨增长20.9%。与此同时我国煤炭销量在2010年7月达到了18.18亿吨,同比增长20.8%。

  图:2009-2010年我国煤炭产量和销量

  据初步预测,到2015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将达到38亿吨左右,较2009年净增8亿吨左右。我国煤炭资源总量约为5.6万亿吨,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4%左右。与此同时,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41亿吨左右标准煤,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64%左右。

  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力地支持了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其中,通过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取消政府主导的订货制度,放开煤炭价格,为推进煤炭市场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随着我国煤炭科技进步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涌现,制约煤炭工业发展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逐渐被攻破,煤炭清洁开采、高效低碳利用技术研发取得成功,促进煤炭生产效率提高,安全保障程度增强,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科学,内生发展动力增强,煤炭工业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

  (六)电力行业

  电力工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公用事业,电力发展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趋于一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拉动重工业和电力工业高速增长。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从经济和电力发展的周期来看,我国经济和电力发展从2010年开始将进入新一轮发展周期,电力工业将由快速发展阶段过渡到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2010年我国累计发电量42,065.40亿千瓦时,累计同比增长13.20%,其中火电累计发电33,301.30亿千瓦时,累计同比增长11.60%,水电累计发电7,210.20亿千瓦时,累计同比增长17.10%,核电累计发电738.80亿千瓦时,累计同比增长5.30%。

  图:2009-2010年发电量

  从我国能源资源情况及经济需要分析,目前我国发电装机容量构成的比重,依次为火电、水电、气电、核电和新能源发电。预计到2020年,火电装机比重为62.6%,水电为24.7%,气电和核电分别占5%左右,新能源发电占2%。火电和水电仍为我国发电的主要能源。

  2010年全社会累计用电量达到41,923.00亿千瓦时,累计同比增长15.0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累计同比增长3.91%,达到984.00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累计同比增长16.02%,达到31,318.00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累计同比增长14.69%,达到4,497.00亿千瓦时。

  图:2009-2010年用电量

  “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将面临着巨大发展的机遇和结构的调整。优先发展水电,预计2015年常规水电将达到2.84亿千瓦,抽水蓄能达到0.41亿千瓦,2020年常规水电将达到3.3亿千瓦,抽水蓄能达到0.6亿千瓦;优化发展火电,推动火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煤电基地;鼓励发展热电联产;推进煤电绿色开发;大力发展核电,沿海省区加快发展核电;稳步推进内陆核电项目,形成“东中部核电带”;优先发展AP1000及国产化三代核电技术;规划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0.4亿千瓦;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积极发展风电,重点在“三北”地区规划和建设大型和特大型风电场,推进太阳能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

  (七)商贸行业

  2010年上半年,在经济复苏和去年同期低基数的背景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保持在18%左右,2010年下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并未出现年初预料的“前高后低”走势,反而在经济增长、消费升级、政策促进、温和通胀等因素的刺激下持续走高,达到156,998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8.3%。201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1万元。

  图:2009-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增速2010年上半年稳定在30%左右,之后增速略有下滑,但自7月以后该增速持续走高,12月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达到6,324.70亿元,同比增长40.72%,同时,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也稳步上扬,这表明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限额以上企业增长更加强劲。

  图:2009-2010年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

  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在2010年度中国市场商品销售统计结果发布会上表示,预计201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左右,出口增速将大幅降低,物价上涨预期增强。

  随着国家各项促进消费政策的推进落实,以及提高居民收入、进行收入分配机制改革预期的存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仍有望高位运行。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居民收入较快提高、消费升级、温和通胀、政策促进等仍是推动未来商贸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八)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其主要门类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药商业。医药行业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计划生育、救灾防疫、军需战备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0年以来,我国医药行业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国内对于医药行业的利好政策频繁出台,为医药行业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极大地拉动了医药市场需求。2010年全年,我国共实现医药工业总产值11,933.82亿元,同比增长27.07%。另一方面,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国家8,500亿元医改投入的逐步到位,国内医药市场供求保持稳定,医药商业购销稳步增长,医药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整个医药行业效益逐步提升。

  2010年在国际医药市场全面恢复以及国内医药市场大幅扩容的情况下,国内医药行业进出口均实现了高速增长,虽然目前国际市场依然存在着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我国医药产品出口竞争力仍不可小觑。而随着我国医药行业出口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加上稳定的国内环境以及新兴市场复苏步伐的加快,我国医药产品进出口前景保持乐观。

  我国医药行业未来仍将保持快速稳定增长。从需求角度来看,庞大的人口及其增长、城镇化、老龄化是医药市场蓬勃发展的基石。我国是人口第一大国,且城镇化使人们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医疗服务便利性提高,从而拉动医药需求。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占比不断提高,医药等需求亦随之增长。

  同时,相关的政策也促进了医药行业的发展。医药属于消费和新兴产业的主要方面,是政策支持、鼓励的方向之一。到“十二五”期末,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计划突破3万亿元。

  (九)农业行业

  我国是一个农业历史悠久的国家,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迅速,以有限的耕地养活了占全世界22%的人口,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我国农业的生产结构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但数千年来一直以种植业为主。由于人口多,耕地面积相对较少,粮食生产尤占主要地位。50年代以后,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等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增长,但它们在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的比重,总的变化不大。1979年以后由于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确定了“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农村经济从较为单一的经营向多种经营的商品经济转化,情况才开始出现引人注目的变化。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粮国,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人均粮食、棉花、油料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产量,已达到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后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一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度日益增强;二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的互相推动、共同发展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三是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由过去主要是资源约束变为资源、需求和环境约束;四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专业化程度提高、一体化经营步伐加快,混合经济趋势显现;五是科技进步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六是金融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增强;七是农业发展已由单纯追求产量,向产量和质量、效益并重,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高商品率、高附加值、高创汇率的产业和产品的新阶段转变;八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已由主要靠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和价格的提高,向根据市场调整结构和发展多种经营转变。

  (十)其他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

  高速公路是现代经济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交通的重要基础,是国防、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纽带,受到国家产业重点政策扶持。

  在我国,公路客运量、货运量、客货周转量等方面均遥遥领先于其他运输方式的总和,高速公路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推动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制定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将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全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

  随着《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布局方案的逐步实施,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到201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增长到7.4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中部地区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干线公路网络,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基本形成。

  2010年全国公路客运量累计达到3,062,649万人,累计同比增长10.20%;全国公路货运量达到2,425,270万吨,累计同比增长14.00%;全国公路旅客周转量达到14,913.89亿人/公里,累计同比增长10.40%;全国公路货物周转量达到43,005.43亿吨/公路,累计同比增长15.60%。

  至2020年,各省高速公路规划合计里程将达到15.4万公里,是国家公路10万公路计划的1.5倍多。按每公里需投资6,000-8,000万来计算,除了国家高速公路仍需再建3.5万公里,各省拟自建高速公路达到5.5万公里,预计仍需投入资金3-5万亿,2011-2020年,平均每年需投资3000-5000亿。

  表:各省高速公路规划

  单位:公里

  2、物流行业

  国内经济发展对物流行业的客观需求刺激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物流行业虽然还处于较为初级的起步阶段,但已经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目前我国物流行业有以下发展特征:首先,社会物流活动以企业物流为重点;其次,专业化物流服务需求出露端倪,专业化物流企业开始涌现;再次,物流基础设施和装备发展初具规模。第四,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仍处于高位。物流业在现代服务业中与工业制造业关联度最高,直接影响工业品的综合效益。国际上一般用物流费用占GDP的比例来衡量国家物流行业的整体效率。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已经逐年下降,目前已降至18%左右。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2009年美国、日本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例分别为10.1%和8.8%。这也说明,我国物流行业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图:1998-2009年中国、美国、日本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

  2009年2月25日,物流行业成为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的第十个产业。根据国务院2009年3月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明确了物流是各产业跟国内外市场相连的重要载体,振兴物流产业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近几年来,西部开发的大力推进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加速实施,国内产业加速从沿海向中西部转移,跨区域的物流需求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正在建设的中国高速铁路网将为区域物流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中国物流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高速铁路网的建成必将加快区域间有效的物流系统形成,降低物流成本,增加物流有效需求、加快物流专业人才流动、加强区域物流合作。随着物流行业各项振兴细则的出台,尤其是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支持政策出台,物流行业将通过资源整合、物流外包、专业物流、物流园区和信息化建设这五条道路来实现行业振兴。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1、钢铁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钢集团始建于1919年,历史悠久,在我国钢铁行业发展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964年首钢集团建成了我国第一座30吨氧气顶吹转炉,在我国最早采用高炉喷吹煤技术,70年代末首钢二号高炉采用37项国内外新技术,成为当时我国最先进的高炉。2007年与唐山钢铁集团共同出资建设首钢京唐公司钢铁厂项目,是我国首座临海而建的钢厂,将形成年产钢97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继而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自主创新的示范厂。2009年和2010年,首钢集团在全国粗钢产量排名上分别位列第八名和第五名。

  2、制造行业

  发行人子公司北汽集团下属的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在2010年的国内市场汽车销售量排名第六。

  发行人下属一轻控股共有“大豪”缝绣电控、“星海”钢琴、“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欧珀莱”系列化妆品四个中国名牌,“星海”、“红星”两个中国驰名商标,“红星”白酒、“龙徽干红”葡萄酒和“金鱼”系列洗涤品等多个北京名牌以及“红星”、“龙徽”、“义利”三个中华老字号。

  发行人下属京仪集团具备为客户提供自动化领域全方位解决方案和“交钥匙”的工程能力,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较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同时为用户提供电力电子元件和电源装置。

  3、电子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城机电拥有中国最大的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在立式加工中心、高速数控外圆磨床等多个细分市场领域排名第一。发行人在发电设备产业市场占有率为10%左右,国内排名第四,位于上海电气集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三大集团之后。发行人下属三级企业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高压气瓶行业重点企业,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生产高压容器的企业,工业气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世界第三。

  发行人拥有中国最大的印刷机械制造企业——北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人集团公司在全国印刷设备市场始终处于行业第一的位置,其中平张纸系列产品在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60%,单张纸多色印刷机和卷筒纸多色印刷机的市场占有率为33%。发行人在国内印刷机械行业销售量排名第一。京城机电下属从事环保装备业务的主要企业有北京京城环保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公司。目前京城机电在环保装备业务上市场占有率处于国内第一名。

  电子控股下属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我国唯一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FT-LCD本土企业,其TFT-LCD5代线已实现量产和满产,约占全球市场的2.6%,第六代生产线已经投产。发行人下属北广集团广播发射设备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50%,全国排名第一。电子控股七家单位的十四类产品应用在“神六”飞船上,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表彰。

  4、房地产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开集团、北辰集团、金隅集团均为北京市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多次承担大型地产开发项目。

  原城开、天鸿两大集团作为北京房地产行业中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开复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在行业中均名列前茅。通过合并重组,首开集团实现了原城开、天鸿两大集团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发行人下属金隅集团房地产年开复工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行业第四。

  发行人下属北辰集团是全国第一批拥有一级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北京市房地产行业率先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涉足大型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寓、别墅等物业形态开发。

  5、煤炭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煤集团出产的优质无烟煤具有特低硫、低磷、低氮、中低灰分、低挥发份、高发热量的特点,产品特别适用于冶金行业的烧结工艺,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无烟煤市场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京煤集团拥有丰富的无烟煤资源储量,系中国五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京煤集团现有在产煤矿3座、共4对矿井,核定年生产能力总计520万吨,近三年每年实际生产保持在500万吨左右,其中约180万吨供应国内冶金行业11家大型钢厂,约150万吨供应国内3家碱厂及1家电厂,约170万吨出口海外市场,产销格局稳定。

  6、电力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能集团为北京市的直属电力能源企业,是保障北京电力供应的重要企业之一,并且已经成为北京地区电力热力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京能集团是北京市电能的主要供给者,承担北京年均用电负荷的80%,京能集团拥有投入运营电力项目23个,已投产权益装机容量10550MW,与北京年均用电负荷基本持平。此外,京能集团还承担北京年均管网供热面积的40%。

  7、商贸行业

  发行人下属粮食集团拥有“古船”、“绿宝”、“火鸟”、“古币”、“华藤”、“正大”、“大磨坊”等知名品牌,并一贯秉承“安全放心营养健康”的品牌理念,率先开展“放心粮油工程”,目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日本、蒙古等国家。

  发行人下属一商集团作为北京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形成了以批发物流配送、专业商品市场经营、专业商品连锁经营的三大核心业务。

  发行人下属二商集团拥有“王致和”、“六必居”、“天源”、“月盛斋”、“金狮”、“龙门”、“桂馨斋”等一批久负盛名的食品老字号以及“宫颐府”系列糕点、“白玉”系列豆制品、大红门系列肉制品等一批颇具特色、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的知名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其中,王致和腐乳全国产销量第一,产品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金狮酱油、龙门醋的产销量全国前五名、北京地区第一;六必居酱菜北京市场产销量第一;白玉豆腐及豆制品北京市场产销量第一;宫颐府糕点居北京市场的前三名。

  发行人下属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享誉中外的新中国第一店北京市百货大楼,创立于1955年。公司经过五十年的创业、发展,现已成为国内专注于百货业态发展的最大零售集团之一,也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2000年9月与东安集团实现战略性资产重组,成为北京最大的零售集团,2004年入选国家商务部重点扶植的全国20家大型流通企业行列。

  8、医药行业

  发行人下属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同仁堂被国家工业经济联合会和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为最具冲击世界名牌的16家企业之一,同仁堂被国家商业部授予“老字号”品牌,荣获“2005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影响北京百姓生活的十大品牌”,“中国出口名牌企业”。2006年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仁堂的社会认可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9、农业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农集团拥有5家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三元”、“华都”、“双大”三个中国名牌及一批著名商标,并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10、其他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发集团是北京地区高速公路建设的主要投融资主体,负责建设和运营的北京高速公路网是全国公路运输的中心枢纽之一,承担着联结东北、华北、中原地区公路网络,发挥路网效能的重要职能。目前,首发集团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约638公里,包括京石高速、八达岭高速、京哈高速、京沈高速、京开高速、京承高速、机场北线、机场南线、京平高速、京津高速、京包高速、机场第二高速、五环路和六环路。

  (2)物流行业

  发行人下属祥龙公司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根据奥组委、市国资委、交通委等部门的部署,出色的完成了奥运会开闭幕式转场运输、要员警卫用车、车辆维修服务、公交客运等20余项奥运服务保障任务。

  (二)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重要主体之一,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任务,在国有资产经营领域具备如下的优势:

  1、良好的政府资源优势

  发行人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主体,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借助强大的政府背景,发行人在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社会关系和有关政策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

  2、下属企业的综合优势

  发行人下属企业均为北京市大型国有企业,各自都有突出的业务或知名的产品,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因此,从整体上看,发行人具备所有下属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3、较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发行人下属企业所处的行业各不相同。不同行业的景气周期和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尽相同,某些行业出现的低谷可以由其他行业的繁荣来弥补,有利于发行人抵御非系统性风险。

  (三)主营业务状况

  1、钢铁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钢集团2010年粗钢总产量达到2,584万吨,位居行业第五位,并联合重组了吉林通化钢铁公司,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近年来,首钢集团不断用高新技术改造钢铁业,使其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在国内始终处于领先地位。高炉已拥有具有国际水平的人工智能冶炼专家系统,其中,第二炼铁厂采用30多项国内外新技术建成的高炉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热风炉大功率短焰燃烧器技术始终保持着世界领先地位。转炉生产过程实现了计算机控制,并采用先进的溅渣护炉技术,使转炉炉龄平均达到6000炉以上。首钢集团是国内最大的线材生产基地,近年来通过运用高科技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轧钢系统的工艺水平不断提高,其中“高速线材生产开发与创新”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首钢集团有634项科研成果获部市级以上奖,共申请专利279项,已授权专利193项。2010年首钢集团新增“中国名牌”产品1项,累计获得“冶金行业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29项,首钢技术中心在国家认定的569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名列第四位,首钢集团进入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第五位,并荣获“新中国60年最具影响力十大企业精神”奖。

  高科技带来了生产的高水平和高效益,首钢集团钢铁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处于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首钢集团钢材广泛应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北京地铁、北京西客站、首都机场新航站楼、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南京长江二桥、上海杨浦大桥、葛洲坝、黄河小浪底等工程,都大量采用了首钢集团的产品。

  2、制造行业

  “十一五”以来,发行人下属北汽集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出“走集团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战略,推进集团化建设,必将进一步增强战略、运营、资本控制力,实现集团化;增强研发、配套、制造、服务整合,实现产业化;增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营手段创新,实现平台化;增强对外开放合作中的自主发展,实现国际化。努力实现把北京汽车工业发展成为首都经济高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重要支柱产业的目标。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也是北汽集团自主品牌发展元年和战略结构调整年。北汽集团积极推进与国外知名汽车集团的战略合作,引导支持旗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等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发展,形成了轿车、越野车、商用车门类齐全、同步发展的产业格局。北汽集团围绕“调整五大结构,打好六大战役”的工作思路,不仅实现了“150万辆、1,500亿元”的经营目标,而且结构调整的效果全面显现,经营质量不断攀升,成为建国以来北京市属国企中第一家当年利润过百亿元大关的企业集团。与此同时,经过“十一五”的不断蓄力,北汽集团的品牌建设厚积薄发,不断迈向新高度。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第七届“中国品牌年度大奖评选”中,北汽集团在多个知名品牌中脱颖而出,一举获得“品牌年度大奖NO.1”、“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TOP10(行业)”和“中国品牌年度大奖特别大奖之社会责任大奖”三个奖项,当之无愧地成为2010年中国汽车企业品牌建设成果最丰硕的汽车集团之一。

  2010年9月,北汽集团组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自主品牌乘用车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等资源进行聚集,形成了北京自主品牌乘用车的研发、制造和融资平台,为自主品牌乘用车“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2011年2月北汽集团以约3,100万欧元成功收购瑞典威格尔变速箱厂的全部设备装备及技术文件,实现了变速箱生产能力“零的突破”,也是继成功收购萨博核心资产之后,北汽集团在海外并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发行人下属一轻控股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了以缝绣电控、食品酿酒、文化日用品、高技术玻璃等“四大产业板块”为主体,以“八大基地”为基础、以“十大自主品牌”名优产品为支撑的现代都市工业体系。一轻控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打造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包括北京玻璃集团公司、中天纸业公司、星海钢琴集团公司、红星股份公司、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兴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义利食品公司、金鱼科技股份公司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以及北京玻璃研究院、一轻研究所、电光源研究所、食品研究所、日化研究所等一批科研院所和国家级、行业及北京市的产品检测中心、标准化中心、情报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大豪”缝绣电控、“星海”钢琴、“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欧珀莱”系列化妆品四个中国名牌,“星海”、“红星”两个中国驰名商标,红星牌白酒、龙徽干红葡萄酒、金鱼系列洗涤品等十个北京名牌,红星、龙徽、义利三个中华老字号以及星海钢琴、欧珀莱化妆品、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龙徽干红葡萄酒、金鱼液体洗涤剂、LG竹盐牙膏六个国家免检产品的名牌发展新格局。

  2010年一轻控股在产品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重点科技项目取得新进展,全年科技投入1.1亿元,累计试制新产品129项,投产新产品210项。7项科技、技改项目获得产业振兴支持,5个在施项目取得明显进展,申请专利39项,获得授权25项。

  发行人下属京仪集团重点发展自动化系统及仪表、科学仪器、电力电子和新能源三大产业板块,并以此为基础向节能、环保、安全等新领域拓展。自动化系统及仪表产业,具有完整的自动化仪表产业链,具备为客户提供自动化领域全方位解决方案和“交钥匙”的工程能力。科学仪器产业,主要包括分析仪器、测绘仪器和真空仪器等,产品具有智能化、专用化、小型化和联用化的特征,同时提供环保监测、生命安全等领域的解决方案。电力电子和新能源产业,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较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同时为用户提供电力电子元件和电源装置。此外,京仪集团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使企业技术中心在解决企业产品发展关键技术、产品核心部件和关键工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电子行业

  发行人下属电子控股通过大力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吸引国际优秀科技人才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以下几个领域尤其突出:

  数字电视领域:京东方是目前我国唯一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FT-LCD本土企业,目前成都4.5代线实现盈利,合肥6代线实现量产,北京8.5代线主体结构完成。

  电子装备领域:国家专项成果横向延伸初见成效,七星光伏发电领域、单晶炉、铸锭炉、扩散炉、清洗机、管式PECVD等产品市场推广顺利;北方微电子搭建了国际一流的产品设计平台、制造平台、检测平台,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90纳米刻蚀工艺试验室;北方微电子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集成电路制造装备重大专项“100nm高密度等离子刻蚀机”项目,在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推出了三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型,使我国等离子刻蚀机研制水平跨越4个技术代,达到国际主流机型的指标要求。

  广电发射设备:北广集团多年在广电领域从事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广播电视产品相关技术、市场有丰富经验和积累。在军用无线通信、高能应用高频功率源等领域中也有类似优势。在广电发射领域拥有130余项各级科技进步奖,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50%,排名第一。

  发行人下属京城机电在2010年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变革举措,顺利完成了“十一五”战略目标。在电机产业方面,下属毕捷公司抓住国家大力扶持节能高效电机的发展机遇,加大高效、超高效电机的研发力度,产品成功进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非晶电机被列入市科委科技项目;电线电缆产业方面,下属公司电线电缆厂加大了对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在风力发电电缆、环保电机用线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工业气瓶产业方面,下属公司天海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国内占有率,同时抓住美国、东南亚市场经济复苏的机会,扩大产品出口,出口额同比增长了50%以上;数控机床产业方面,该公司抓住国家重大专项和机床需求高速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一机床承担的国家装备重大专项——世界跨度最大的重型数控机床研制成功,并交付使用,二机床成功研发数控曲轴磨床,向高端技术领域发展;印刷机械产业方面,北人集团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成功研发了550对开多色机,实现了首台销售。

  4、房地产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开集团以方庄、望京新城为代表的商品房项目和以回龙观为代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为拉动首都经济增长、改善首都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亚运村和大运村高效、优质、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为提高我国和北京市的国际声望作了重要贡献,并且发行人作为重要投资建设者参与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2010年首开集团新增项目资源取得较大突破,全年在北京竞得三块土地,京外新增贵阳、绵阳、扬州等地项目。

  发行人下属金隅集团建有金隅大厦、腾达大厦、嘉华大厦、环球贸易中心等一批高档写字楼项目和金隅国际、半岛国际、天坛公馆、CBD总部公寓等高尚住宅项目。目前,金隅集团房地产业务已形成“立足北京,并成功开拓至天津、杭州、呼和浩特、重庆、海口等省市”的发展格局。与此同时,金隅集团积极承担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大力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利用所属企业搬迁腾退的土地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开发与建设。2010年6月,国家住建部授予金隅集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是北京市首个获此殊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发行人下属北辰集团涉足大型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寓、别墅等物业形态开发。位于绿色家园的奥运媒体村用于北京奥运会。长岛澜桥、碧海方舟、长河玉墅、香山清琴等高档住宅项目获多项大奖。

  5、煤炭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煤集团所产无烟煤畅销京津、华北、东北、华南及亚、欧、北美、南美四大洲,是中国最大的优质无烟煤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通过实施煤炭和新型能源主业外延扩张式战略转移,目前内蒙古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和2×30万千瓦京海煤矸石电厂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已开工建设,即将投产和并网发电,配套水泥生产线项目已试投产。

  6、电力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能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73家,其中全资、控股企业34家,权益发电装机容量1,474万千瓦,大于北京市最大用电负荷,控制装机容量887万千瓦,大于北京市日均用电负荷,已投产热电厂供热量占北京管网集中供热面积的39%。2010年京能集团京内热电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草桥二期于9月获得核准,正在加紧施工准备;东北热电中心已经获得路条;海淀北部热电、昌平未来城热电冷联供项目、科利苑热电项目、京丰燃机扩建项目、京能热点燃机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此外,京能集团的新能源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已核准风电项目130万千瓦,其中已投产项目102万千瓦,在建项目28万千瓦;与青海地方政府达成了开发贵德黄河旅游航电综合项目框架协议,完成了云南永兴河水电项目的收购。

  7、商贸行业

  发行人下属粮食集团以市场为先导、生产为基础、技术研发为依托,贯彻做市场、做品牌战略,在米、面、油、食品、饲料等领域建立了12家工业企业,并一贯秉承“安全放心营养健康”的品牌理念,率先开展“放心粮油工程”,目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日本、蒙古等国家。2004年至今,“古船”始终保持了中国名牌称号,并率先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2010年,古船米业商超系统占有率达90%,销售同比增长近2倍。

  发行人下属一商集团已初步形成了“批发物流配送、专业商品市场经营、专业商品连锁经营”三大核心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商办工业、商务会展、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拥有“大明眼镜”、“亨得利钟表”、“红都服装”等商业老字号和马连道茶城、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等新型商品市场,以及一商美洁、兆业、兰枫叶等现代分销连锁企业,并与家乐福、乐华梅兰、百安居等世界著名零售企业有良好的合资合作关系。

  发行人下属二商集团以“提升民生品质,引领健康生活”为企业使命,把打造中国食品产业的强势集团作为发展目标,以“国际一流的都市型食品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为企业愿景,在食品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物流配送、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建立了高标准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二商集团所属2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0年二商集团积极探索电子商务,通过集团化运作,重点开发机关团体客户,实施业务对接,先后与中粮集团、江苏长寿集团、长春欧亚集团、武汉中百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集团实施战略合作。

  发行人下属王府井集团自1996年起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百货连锁规模发展,实现由地方性企业向全国性企业,由单体型企业向连锁化、规模化、多元化企业集团的转变。目前,王府井集团旗下拥有已开业和即将开业的大型百货商店包括:北京市百货大楼、北京东安市场、北京长安商场、北京双安商场、广州王府井、武汉王府井、成都王府井、包头王府井1、2号店、重庆王府井1、2号店、南宁王府井、呼和浩特王府井、长沙王府井、洛阳王府井、西宁王府井、乌鲁木齐王府井、太原王府井、昆明王府井、兰州王府井、株洲王府井、王府井百货北京大兴店、王府井百货北京大钟寺店等。

  8、医药行业

  发行人下属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现代制药业、零售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十大公司、二大基地、二个院、二个中心的“1032”工程,其中拥有境内、境外两家上市公司,零售终端1,417家,遍布1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内1,372家,海外45家,海内外分别新增250家和10家,终端总数比2005年末的460家增加957家,增长208.04%。

  9、农业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农集团在畜禽良种繁育、养殖、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物产物流等方面具有明显行业优势,业已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条。首农集团目前承担和正在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有二十多项,其中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奶业重大专项课题已进入等待验收阶段,乳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市科委重大科技项目奶牛良种产业升级技术研究与应用已进入验收准备阶段。首农集团品牌在创新和诚信方面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三元”以47.69亿元的品牌价值,荣膺2010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相比2009年的44.82亿元,增加2.87亿元,增长6.4%,其中三元“五色养”牛奶在法国巴黎举办的SLAL国际食品展上被评为金奖。

  10、其他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发集团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高速公路收费是首发集团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首发集团的产业经营围绕高速公路主业,初步形成了交通工程、智能科技、物流枢纽、绿化等多元式集团化经营,经济效益逐年提高,部分业务已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逐步进入主业与辅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首发集团2010年先后完成106国道大修工程、六环路大修工程、京哈高速路段大修工程、京承三期工程太师屯服务区、司马台管理中心建设、京包高速虎峪沟隧道管理中心建设、京平夏各庄管理中心建设等项目,目前在建项目有京开高速公路(辛立村—市界段)配套设施房建工程、京石二通道项目、京包高速公路项目等。

  (2)物流行业

  发行人下属祥龙公司主要经营汽车服务贸易、旧车交易市场、汽车拍卖与解体;货运枢纽经营、仓储物流配送、商贸物流服务、公路货物运输、超大货物运输;省际客运服务、城市公交服务、出租汽车服务、客运场站经营;另有物业经营管理等服务项目。综其资产规模、经营能力、效益水平,是国内最大的汽车服务和道路运输企业集团。

  2010年,祥龙公司主要业务的运营规模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汽车服务企业加强渠道建设,完善服务措施,紧抓市场机遇,销售、维修及配件经营规模均比上年增长;仓储物流企业努力开拓外埠市场,完成了多项大型设备运输任务,新业务开发取得积极成效,吞吐量保持稳步增长;物业经营企业强化管控能力,深入挖掘增收能力,降低了物业空置率,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益。祥龙公司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实施了汽车、物流、物业板块六个企业的重组,设立了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祥龙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重组,进一步增强了主营业务经济实力,解决了企业在资源、渠道、业态、场地等方面的发展瓶颈问题,拓展了发展空间。

  四、发行人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定位是承担“六大主体”功能,即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北京国企改革重组和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主体,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主体,实施国企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主体。根据这些职能要求,参考国内外类似主体的成功经验,国管中心的目标是发展成为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产融结合型投资控股与整合引导主体。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将在曲折中继续发展,世界经济将在调整中逐步恢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继续保持长期向好的趋势。同时,我国的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奥运会和六十周年国庆活动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了首都城市的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北京未来的发展方向。“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产业发展和产业重组也有很大空间,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发行人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十二五”重要的发展机遇和首都特有的要素资源将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强化战略执行,从而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在北京市国资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首都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对国企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利用引入战略投资人、兼并重组、股改上市等资本运作的方法和基金、PE等金融工具,不断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国有资本布局,拓展国企发展空间。按照“优化一产上有所作为,做强二产上当主力,做大三产上有举措”的总体要求,使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支柱行业、优势企业及产业链的高端环节集聚,提升国有经济的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保障、战略支撑和科学领导作用。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构建两大业务能力。一是在产业领域上,建立产业调整能力和产业引导能力。积极参与北京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北京市服务业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大发展。二是在金融领域,积极筹划着金融领域的布局与运营方式,形成“资产管理、基金、银行、证券”四大支柱业务,形成较强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带动能力。到“十二五”末,力争金融资产达到总资产的20%以上,并力争形成1家商业银行、1家证券公司、1家信用增进公司、1家金融担保公司、1家其他金融机构的综合金融产业布局。从而为产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从资金支持、资产管理到资本运作咨询等一系列多元化服务,推动产业与金融实现协同互动的良性发展。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推动国有资本的证券化。2009年底发行人的资产证券化率为28.63%,发行人将按照市政府国资委的部署大力推动国有资产的证券化过程,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全部资产的证券化率提高到40%。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实现国有资本的金融化和PE化。发行人将按照国资委的部署积极推动所属国企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实现这些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进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初步实现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优化结构、提升价值。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1117号”审计报告,在上述审计报告中,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发行人201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募集说明书中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08-201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1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2008年末至201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二)

  三、发行人2008年度至201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三)

  四、发行人2008年度至201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四)

  五、发行人2011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五)

  六、发行人201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六)

  七、发行人201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公开发行待偿还债券余额1122亿元,包括:企业债券345亿元,公司债券27亿元,中期票据690亿元,短期融资券6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尚有16亿元已注册中期票据待发行,其中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尚有10亿元已注册中期票据待发行,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有6亿元已注册中期票据待发行;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尚有24亿元已注册短期融资券待发行,其中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尚有7亿元已注册短期融资券待发行,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有12亿元已注册短期融资券待发行,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尚有5亿元已注册短期融资券待发行。

  此外,发行人于2011年9月2日发行5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其中3年期20亿元,5年期30亿元;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北京金隅集团于2011年10月31日发行20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2年期品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尚有60亿元已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待发行。

  除上述债券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介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一览表

  单位:万元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650,000万元用于京石二通道(大苑村~市界段)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

  (1)项目核准情况

  该项目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8月26日以“京发改[2010]1518号” 文核准同意。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23亿元。该项目为西起市界,向东经大石窝镇、长沟镇、韩村河镇、石楼镇、阎村镇、燕房组团及青龙湖镇,东至大苑村(西六环路以东1.1公里处),与六环路及京良路相接。道路全长51.4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8座,分离式立交13座,跨河桥14座,隧道2座。

  (3)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目前正处于拆迁阶段,累计投入11亿元,预计2013年底竣工。

  (二)偿还银行贷款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150,000万元用于偿还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从而有利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上述偿还贷款安排已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三)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00,000万元用于补充中心营运资金,满足中心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证中心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发行人将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和本金。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起至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

  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892.90万元、687,378.21万元和931,421.33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盈利能力增长趋势明显,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人强大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投资回报率较高。通过对各下属企业的投资,发行人得以实现稳定的收益。发行人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发行人及下属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因此即使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三)良好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发行人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此外,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经营成本,保证项目投入生产后的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保障。

  (四)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发行人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经营重点,其收入及还款来源为其下属企业的利润分配。发行人对于持有下属企业股权及其资产的划转不因本期债券的条款而被限制。其下属企业也没有协议项下的责任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并且发行人获得其下属企业分配的利润需经过相关程序及批准,如果未能履行上述程序及批准,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现金回报,亦会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涉及钢铁、制造、电子、房地产、煤炭、电力、商贸、医药、农业和其他领域,同时部分下属子公司所在产业享有补贴等政府补助利得。若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某些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是北京市政府的投融资主体,涉及的钢铁、制造、电子、房地产、煤炭、电力、商贸、医药、农业等多个行业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发行人下属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随着未来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作为北京市的产业投融资主体,需要通过对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来筹措资金,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运用,提高资金收益。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成本方面的压力。

  2、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管理的下属企业众多,且行业分布广泛,对发行人在财务管理、规划管理、购销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管控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企业、较好整合相关企业资源,并逐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可能会对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京石二通道(大苑村~市界段)高速公路工程规模大、项目回收期长,如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项目施工期被延长、项目运营状况偏离预计目标,从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和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规避和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发行人还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争取早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联席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进行。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另外,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债券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积极收集相关政策信息,准确掌握政策动态,了解和判断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不断提高中心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及相关产业链业务,经济周期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大小、时间先后有所差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平滑了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从而降低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的波动性。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与各大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通过规范和强化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控制度,保证经营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制度、激励与考核制度、重大投资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内控制度,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规范下属企业经营行为,实现管理责任到位,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

  3、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了项目可行性的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并保证项目按期竣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该等级是大公国际基于对国管中心的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大公国际认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政府以市场方式进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市属大型控股企业,业务范围涉及钢铁、能源、基础设施、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医药、房地产、轻工业等领域。评级结果反映了北京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雄厚,国管中心在北京经济运行中地位不断增强、业务涉及多个行业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且下属主要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国管中心收入及利润水平不断提高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国管中心业务涉及多个行业面临不同行业风险、国管中心负债率增加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国管中心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预计未来1~2年,随着新、扩建项目逐步达产达效,国管中心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大公国际对国管中心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或机遇

  1、北京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雄厚,为国管中心各项经营业务提供良好环境;

  2、随着北京市国资委对国管中心国有资产不断划转,国管中心在北京经济运行中地位不断增强;

  3、国管中心下属主要企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

  4、国管中心业务涉及钢铁、制造、商业及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整体上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5、国管中心收入及利润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风险或挑战

  1、国管中心业务涉及多个行业,钢铁产能过剩、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房地产近期调控措施加大等因素会给国管中心未来经营带来影响;

  2、国管中心目前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来支持不断扩大的投资规模,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受评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受评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受评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受评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受评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2011年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2、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

  3、发行人已就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取得了发行人的合法授权和批准。

  4《募集说明书》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资质。

  综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

  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连审)及发行人201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 层805

  联系人:辛涛

  电话:010-66290055

  传真:010-66290599

  邮政编码:100033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黄凌、晏志凡、谢常刚、赵筱露、耿华、张春晖、陈友新、张全、杨莹

  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665、010-8513079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地区

  至2020年

  地区

  至2020年

  北京市

  1,100

  湖北省

  6,000

  天津市

  1,260

  湖南省

  4,989

  河北省

  6,000

  广东省

  7,300

  山西省

  6,16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590

  内蒙古自治区

  9,200

  海南省

  1,080

  辽宁省

  5,000

  重庆市

  3,888

  吉林省

  5,000

  四川省

  8,600

  黑龙江省

  4,000

  贵州省

  6,851

  上海市

  1,000

  云南省

  6,000

  江苏省

  5,700

  西藏自治区

  3,300

  浙江省

  5,000

  陕西省

  5,000

  安徽省

  5,500

  甘肃省

  4,000

  福建省

  6,100

  青海省

  5,650

  江西省

  4,8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1,600

  山东省

  6,2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453

  河南省

  6,840

  合计

  154,161

  一、固定资产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

  总投资

  使用募集

  资金额度

  1

  京石二通道(大苑村~市界段)高速公路工程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30,000.00

  650,000.00

  小 计

  650,000.00

  二、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0

  三、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0

  合 计

  1,000,000.00

  项 目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2008年度/末

  资产总额

  93,499,017.01

  76,712,883.89

  13,640,116.54

  其中:流动资产

  38,081,354.02

  30,419,009.95

  1,416,364.82

  负债合计

  60,489,602.45

  48,322,940.78

  7,830,002.48

  其中:流动负债

  34,391,991.97

  26,491,238.14

  3,845,862.88

  所有者权益总额

  33,009,414.56

  28,389,943.10

  5,810,114.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676,296.77

  19,421,117.37

  4,525,109.77

  营业收入

  44,647,905.90

  30,731,008.67

  1,113,359.74

  投资收益

  1,031,644.30

  790,593.14

  130,518.10

  利润总额

  1,800,756.20

  1,442,814.14

  26,577.94

  净利润

  1,230,983.03

  1,052,306.42

  8,064.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1,421.33

  687,378.21

  19,892.90

  项 目

  2011年三季度/末

  资产总额

  102,592,417.41

  其中:流动资产

  42,435,991.75

  负债合计

  68,727,219.98

  其中:流动负债

  37,996,814.19

  所有者权益总额

  33,865,197.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349,060.77

  营业收入

  35,695,777.67

  投资收益

  916,008.95

  利润总额

  1,552,845.38

  净利润

  1,118,37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9,512.08

  融资工具

  发行人

  发行日

  发行金额

  发行期限

  企业债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009.6.2

  80亿

  7年

  2009.6.2

  70亿

  10年

  首钢总公司

  2008.10.22

  40亿

  10年

  2008.10.22

  50亿

  15年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2.5.29

  15亿

  10年

  2007.7.4

  8亿

  10年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5.7.6

  5亿

  7年

  2011.8.16

  12亿

  5年

  2011.8.16

  8亿

  7年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7.5.24

  8亿

  10年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09.4.27

  19亿

  7年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5.29

  15亿

  10年

  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2010.1.29

  15亿

  7年

  小计

  345亿

  公司债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9.23

  10亿

  5年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7.18

  17亿

  5年

  小计

  27亿

  中期票据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009.3.9

  100亿

  5年

  2009.6.30

  50亿

  3年

  2009.6.30

  50亿

  5年

  首钢总公司

  2009.7.6

  60亿

  5年

  2010.5.20

  40亿

  5年

  2010.10.14

  90亿

  5年

  2011.8.23

  90亿

  5年

  2011.11.22

  50亿

  5年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9.11.18

  15亿

  5年

  2009.12.3

  25亿

  3年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0.8.18

  10亿

  5年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0.9.15

  20亿

  3年

  2011.3.4

  10亿

  3年

  2011.8.25

  10亿

  3年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1.26

  4亿

  5年

  2011.4.27

  4亿

  5年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0.9.28

  20亿

  5年

  2010.12.6

  8亿

  5年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4.6

  4亿

  5年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1.5.26

  10亿

  3年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9.7

  20亿

  3年

  小计

  690亿

  短期融资券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1.10.27

  30亿

  1年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1.4.21

  8亿

  1年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4.6

  5亿

  1年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4.28

  5亿

  1年

  2011.8.24

  3亿

  1年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3.31

  5亿

  1年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1.12.16

  4亿

  1年

  小计

  60亿

  合计

  1122亿

  序号

  承销团成员

  销售网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5层

  邹迎光

  010-85130688

  谢丹

  010-85130660

  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方婷

  010-58328536

  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定息收益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佟雷

  010-66229000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9层

  窦长宏

  010-60838960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汪浩

  010-57601920

  张华

  010-57601917

  肖陈楠

  010-57601915

  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詹茂军

  010-88085128

  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廖敏

  010-63081064

  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固定收益部

  杨思思

  010-68085588

  秦立欢

  021-6849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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