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慈溪ISO认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孔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白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包如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蔡时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白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时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良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9,168,732.62元,增长了46.46%,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增加采购预付款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数增加21,102,701.17元,增长了662.07%,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数减少24,073,810.00元,降低了32.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4)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89,850,372.50元,增长了51.59%,主要是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1,762,066.70元,增长了55.81%,主要是报告期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一个百分点,以及本期流转税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92,716,741.04元,增长了251.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47,995,227.33元,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了资金回笼力度,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从而增加公司的货币资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55,553,724.63元,降低了65.02%,主要是公司在本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2月16日,本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海正药业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遵循前述承诺以外,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在限售期内,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骅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7股票简称:海正药业编号:临2007-8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椒江区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包如胜因工作原为委托董事蔡时红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孔众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白骅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白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白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沈光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定聘任白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包如胜先生、蔡时红先生、陶正利先生、蒋灵先生、喻舜兵先生、陈云华先生、申京建先生(新西兰籍)、罗家立先生、邸瑞女士(新加坡籍)为副总经理;聘任蒋灵先生为财务总监(兼)。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薇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选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委员:孙笑侠、白骅、史炳照,经委员会选举,孙笑侠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博文、白骅、邵毅平,经委员会选举,赵博文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委员:邵毅平、沈光明、赵博文,经委员会选举,邵毅平任主任;